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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棚训放缩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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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放缩水,指公棚或鸽会、俱乐部在比赛训放中,没有按照规程预先规定的距离放飞信鸽的现象。2013年10月底的时候,安徽蚌埠鑫顺公棚进行60公里训放,之后经安徽鸽协GPS测试,认定只有48.4公里,明显不足,被要求重放。
公棚缩水训放经过
    10月底的时候,安徽蚌埠鑫顺公棚进行60公里训放,之后经安徽鸽协GPS测试,认定只有48.4公里,明显不足,被要求重放。
监赛协会要求重放
                                        安徽省信鸽协会文件
                                        皖鸽协字[2013]14号
                               关于蚌埠市鑫顺鸽业有限公司来函的批复

蚌埠市鑫顺鸽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2013年10月29日《关于鑫顺赛鸽中心2013年秋季60公里训放站放飞距离误差的说明》收悉。依据《安徽省信鸽公棚管理规定》,经省鸽协2013年10月30日上午主席办公会专题研究决定:
  一、经省鸽协裁判委员会对你公司GPS原始实测数据再三复核,公棚坐标为117.16.28、32.55.38,司放地坐标117.07.25、33.20.40,实际空距为48.4公里。按照你公司《2013年竞赛规程》中规定60公里收费站的训放距离,明显不足。为维护鸽友利益和执行规程的严肃性,要求你公司按规程规定的60公里重放。
  二、关于你棚拆迁时间问题,请你公司会同蚌埠市体育局向所在地政府说明情况,要求给予支持,确保赛事圆满。
  三、你公司若不按照规程重放60公里,省鸽协将对后期赛事不派遣监放裁判组,同时将实际情况上网公示。
  四、关于你公司此次比赛的保证金,如60公里不重新放飞,将不予退还,全部用于我省信鸽公益事业。
  特此批复
  安徽省信鸽协会
    二0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抄 送:蚌埠市鑫顺鸽业有限公司
    主题词:鑫顺 来函 批复
    安徽省信鸽协会 2013年10月30日印发
公棚训放说明
                         关于鑫顺赛鸽中心2013年秋季60公里训放收费站说明
  2013年10月26日,由国家级裁判长、省信鸽协会副主席张皖贤和蚌埠市信鸽协会会长王保利以及省鸽会委派的裁判鲍道玉等6人,在蚌埠鑫顺赛鸽中心60公里训放收费站实施逐羽上手监督入笼。集鸽于27日凌晨三点完毕。
  省信鸽协会主席张皖贤指派鲍道玉为司放长,另一名淮南裁判员以及蚌埠吴延顺、李汉民、丁迪、宋俊泰、牛石磊、易文、张斌等为随车司放和鸽友代表,一同前往司放地监督放飞。当时司放长携带测量仪、定位仪进行测量,测出实际距离为56点8公里,地理位置对放飞信鸽相当有利,地势开阔,无明显障碍物,然后向裁判长汇报经纬度和距离,决定在此地放飞。
  27日凌晨6点半,赛鸽车休息两个小时准备放飞前,即向裁判长和省鸽协负责人报告,然后又与放飞点司放长再次核实,恰巧省鸽协GPS没电。此时,天气晴朗,时间已经拖延了一个多小时,于是经省裁判组司放长同意,于8点28分开笼放飞,信鸽走向良好,一切顺利。
  安徽鑫顺赛鸽中心
    2013年11月7日
监赛鸽会处理决定
  11月11日,蚌埠公棚提请安徽鸽协重新监放60公里训放。然而,在11月15日集鸽时,却发生了意外,情况如何呢?请看下文:
                            关于请求省鸽协委派裁判监放60公里训放的报告
省鸽协:
  根据省鸽协〔2013〕14文件规定,为确保我棚执行规程的严肃性,切实维护鸽友利益与我棚信誉,经研究决定:重新训放60公里。现特书面报告,请求省鸽协派遣裁判组到实地监放。
  特此报告
  蚌埠市鑫顺鸽业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1日
                                     安徽省信鸽协会文件
                                     皖鸽协字〔2013〕15 号
                       关于蚌埠市鑫顺鸽业有限公司60公里收费站空距不足的处理决定
  根据皖鸽协字〔2013〕14号文件精神,蚌埠市鑫顺鸽业有限公司于11月11日书面报告请求省鸽协重新监放60公里收费站。
  经省鸽协办公会研究同意于11月15日派裁判组监赛,但当日公棚方不予配合工作,坚持自行扫描赛鸽上笼,拒绝裁判执裁。此举严重违反中鸽协、省鸽协相关公棚管理规定及《信鸽竞赛裁判法》,也违背了自定的2013年竞赛规程的规定。
  为了维护信鸽竞赛的公平性和竞赛裁判法的严肃性,省鸽协决定不再监赛蚌埠市鑫顺鸽业有限公司后期的比赛,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蚌埠市鑫顺鸽业有限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安徽省信鸽协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公棚脱离鸽会监赛说明
                                关于鑫顺公棚脱离省鸽协监赛说明
  2013年10月26日,由国家级裁判长 省信鸽协会副主席张皖贤和蚌埠市信鸽协会会长王保利以及省鸽会委派的裁判鲍道玉等6人,在蚌埠鑫顺赛鸽中心60公里训放收费站实施逐羽上手监督入笼。集鸽于27日凌晨三点完毕。
  省信鸽协会主席张皖贤指派鲍道玉为司放长,另一名淮南裁判员以及蚌埠吴延顺 李汉民 丁迪 宋俊泰 牛石磊 易文 张斌等为随车司放和鸽友代表,一同前往司放地监督放飞。当时司放长携带测量仪 定位仪进行测量,测出实际距离为56点8公里,地理位置对放飞信鸽相当有利,地势开阔,无明显障碍物,然后向裁判长汇报经纬度和距离,决定在此地放飞。
  27日凌晨6点半,赛鸽车休息两个小时准备放飞前,即向裁判长和省鸽协负责人报告,然后又与放飞点司放长再次核实,此时省鸽协GPS没电。天气晴朗,时间已经拖延了一个多小时,经省裁判长张皖贤和地头裁判司放长鲍道玉同意,于8点28分开笼放飞,信鸽走向良好,一切顺利。
  在和安徽省鸽协协调比赛时,此期间我棚进行了两次八十公里训放,省鸽协领导暗示公棚上笼数据依清棚为数据,拉部分赛鸽进行二次训放。为保证对鸽友的负责态度,充分体现公棚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被我公棚坚决拒绝了省鸽协的不正当提示,为此我们征求广大鸽友意见,邀请了阎国荣,郑州(国家一级裁判)。宋小马,常州(国家一级裁判)。杨小为,淮南(国家一级裁判)。时光,泗阳(国家一级裁判)等多位国家一级裁判和全国各地鸽友代表高玉峰  南京,黄建新  瑞安 ,海洋鸽舍 常州 ,极翔鸽舍周涛 淮南,殷大中  南京等代表对此次热身赛进行了全过程监放。
训放缩水事件时间顺序
  10月底的时候,安徽蚌埠鑫顺公棚进行60公里训放,之后经安徽鸽协GPS测试,认定只有48.4公里,明显不足,被要求重放。 
  11月11日,蚌埠公棚提请安徽鸽协重新监放60公里训放。
    11月15日,安徽省鸽协派裁判组监赛,“但当日公棚方不予配合工作,坚持自行扫描赛鸽上笼,拒绝裁判执裁。”
    11月17日,安徽省鸽协决定不再监赛蚌埠市鑫顺鸽业有限公司后期的比赛。 
    11月20日,鑫顺公棚发布声明《关于鑫顺公棚脱离省鸽协监赛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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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网友:安徽省鸽协孬种,监赛收费站把距离搞错,把一切责任推向公棚,公棚显然不服。省鸽协为有台阶下,给公棚出主意,在省裁判的“监督下”让公棚再搞一次假的收费站训放,少拉点鸽子去,归巢数据用公棚清棚数据糊弄。被断然公棚拒绝,并现场把省裁判赶走。
 1楼  2013/11/23 13:29:45  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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