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8日,笔者发表了一片《西安科汇纠纷案进入法律程序》图文报道。文章主要报道了“科汇公司法定代表人叶祖欣与科汇公司因管理经营方面的问题所发生争议,原告叶祖欣起诉科汇公司依法主张查阅科汇公司2003年至2011年间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与财务账簿”等法律诉求。后经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叶祖欣上述主张。2012年12月20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西安科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本公司2003年至2011年度的会计财务账簿的原件置于被告公司住所地,以供原告叶祖欣查阅”。判决生效后,科汇公司没有履行。于是2015年4月9日,叶祖欣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几次强制执行未果。
该文发布后引起了鸽届的广泛关注。尤其是西安科汇电子鸽钟广泛使用于中国信鸽竞赛系统,这些客户群极为关注科汇鸽钟的未来与发展,并多次电话咨询案件后续的进展情况。因为,西安科汇的未来直接关乎到每个科汇鸽钟的用户单位和个人的正常使用与维护。
现在,案情有了新的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道如下。
2015年4月9日,叶祖欣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几次执行未果之后。2015年10月13日,叶祖欣向法院提出采取法律程序解散科汇公司的诉讼请求,依法解散科汇公司。2015年10月20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诉状(第1页)
诉状(第2页)
法院受理通知书
2016年6月15日,时隔7个月,该案一审现已判决。一审法院判令: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解散被告西安科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判决书如下:
判决书(第1页)
判决书(第2页)
判决书(第3页)
判决书(第4页)
判决书(第5页)
由于该案是缺席判决。一审判决后,法院采取的是公告送达方式。因此,本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天后生效。
法院公告
有关判决生效后的案情进展情况,将继续做进一步的跟踪报道,敬请关注。
(《中信网》记者:宋福玉 西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