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一男子因爱好衍生贪欲 深夜翻墙头偷走9只鸽子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然而,山东省郯城县一陈姓男子的双手也挺“勤劳”,不过他的“勤劳”却是通过违法来体现的,结果自己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山东省郯城县泉源乡某村的陈某常在外打工,陈某有个爱好——养鸽子,寓意着和平、美好的鸽子人见人爱,谁都喜欢。在养鸽子的过程中,陈某获知邻村村民郑某也喜欢养鸽,今年年初,陈某主动到郑某家交流养鸽经验,共同爱好、共同话题催生出共同语言,几次交流下来,陈某提出用自己的一只大鼻子白鸽,换取他看中的郑某的一只,并于再次交流时主动将大鼻子白鸽送到郑某手中,由于陈某看中的鸽子太小,郑某答应喂在了再给陈某。
转眼到了四月份,29日上午陈某来到郑某家,想要抱回看中的鸽子,得知郑外出务工,便从其家属手中将鸽子抱了回去,喜之不尽。俗话说,人一旦有了贪欲便会引火上身。这次去郑某家,陈某看到哪一只鸽子都很喜爱,晚上陈某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干脆!趁郑某不在家再多“拿”几只回来,23点左右,陈摸黑爬上郑某某家墙头,从鸽笼里偷走9只观赏鸽和信鸽。
30日上午,郑某某得知鸽子丢了后赶紧到派出所报案,从郑某某的叙述中,民警敏锐的意识到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与受害人一同来到陈某家中,面对民警的询问,正在喂鸽子的陈某矢口否认偷拿了郑某的鸽子,但在民警的进一步询问中陈某却又不能自圆其说,而一旁的郑某却一一说出了被偷的9只鸽子的细节特征。理屈词穷!陈某如实交代了趁夜偷走郑某鸽子的犯罪事实。爱好衍生出了贪欲,贪欲又催生了违法行为,陈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法律的代价。
目前,陈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