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不是四川鸽友,但一直以来对四川赛鸽有着天然好感,也许是因为四川的赛事,也许是因着川鸽的精神。就在本月21日,四川省信鸽协会发布了《四川省信鸽行业企业经营活动公约(征求意见稿)》,指出要对四川省信鸽行业加强管理、规范行为,乍一看,很想拍手鼓掌。
如今的鸽界,不论哪个地区,不管哪类赛事,都乱象丛生,从办赛单位,到相关营利性机构、企业,是该管管了!此公约的发布,让鸽友看到鸽协的一份责任、一点决心。这一举动,不可否认,对于鸽界理论和实际意义都是正向的。
管是必须的,怎么管是个中要义。然则,再细看这份公约,我对其又心有存疑,仔细看看,倒像是“一纸空文”。
第一,条约界定不明,可操作性极差。如今税收问题沸沸扬扬,文中却仅用“照章纳税”四字一笔带过,照章照何章?纳税如何纳?对于相关机构、企业的行业公约条例也表述空洞不明,何为不正当手段?怎么样算虚假宣传?对于单位的惩罚,情节轻重如何判定?处罚又要进行何种具体处罚?……细看之下,都是空洞文字,多数难以执行。
第二,通篇鸽协的管理、协调、处理,到底会不会管?又如何处理?处理力度和深度又当如何?信鸽行业不缺条条框框,缺的是真正的落地执行。在《公约》中提到“同类产品的定价或调价前,应加强与协会、行业从业单位及个人的协调,互相兼顾”,试问单位会协调吗?如何协调?怎么定价又算合格?又曰“协会组织行业内开展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开展以服务、质量、安全、环保为重点的规范化管理和咨询评估工作。”、“行业协会和各会员单位要经常检查公约执行情况,协调公约执行中行业内部的关系,对执行好的要及时提出表彰,广泛宣传。”如此种种,对于信鸽协会、相关人员提出至高的要求,真的有人会管吗?真的能管下来吗?真的能管到位吗?下属机构、单位服管吗?这些我们都不得而知。
此外,“在对违反公约的单位做出处罚前,协会有书面通知该单位并听取其意见和申诉。”违反了公约,还可以申诉,试问申诉以后如何判定是不是继续处罚?说难听点,是不是塞点钱,找点关系,处罚就不作数了?
第三,鸽友是信鸽主体群众,但通篇却对鸽友的主体作用、权益谈及寥寥。既然此文件为“《四川信鸽行业经营活动公约》公开征求意见”,那么一是为了规范行业,二自然是为了保障鸽友的权益,但整篇下来,却未见只言片语讲到对于鸽友权益的保障。鸽友在遇到不公正、不合规的情况下,如何捍卫权益?此征求意见是否能够征求到广大鸽友的意见?征求后又是否能够采纳、修订?我想这些都要画上问号。
第四,解释权和奖惩归协会所有。协会拥有全部解释权,但条例却写得模棱两可,难不成待到正式施行后,又能反复修改、横来跳去?条例协会定,监管协会来,申诉协会干,修改协会办,那这注定会成为一家之言,难以服众。
高举公正大旗,为肃清鸽界风气,为鸽友谋福利是好事,但打着化身正义的幌子,出台一些“假大空”的规矩,终究只能扬汤止沸(甚至都算不上),不能釜底抽薪,不能对鸽界乱象有丝毫震荡之效。信鸽行业的规范、整顿,任重道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