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8月18日电 由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赛鸽诈骗一案,日前已做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经审查查明:许某原是合肥市火车头赛鸽俱乐部的负责人,为偿还欠下的赌债,便举办赛鸽大赛以骗取参赛费用。2008年10月31日,合肥火车头赛鸽俱乐部对外宣称举办秋季特比环比赛,并以协会名义召集会员集资购买鸽环,每只鸽子收取参赛费用100至300元不等。为隐瞒事实,许某、赵某以及监督放飞裁判何某合谋,在比赛之前先由许某将鸽子藏匿合肥,再用2万元买通裁判何某携带GPS定位仪到山东泰安,造成鸽子在指定位置放飞的假象。 11月1日、2日晚上,许某分两次从隐匿的赛鸽中筛选出自己的熟人、朋友的赛鸽共二十余只放飞。许某等采用虚假放飞的方式,共骗取97名鸽友近12万元参赛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假放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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