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09 02:15:16)
本报唐山电(记者谢俊明)9月15日,唐山市路南区太平庄村的信鸽养殖户张淑芹的鸽子就要乔迁新居了。她兴奋地说:“我的这些信鸽终于获得了补偿!”
张淑芹养的信鸽在全国是出了名的。每年,她养的鸽子都能在各项信鸽比赛中获得好成绩。所以,许多人都和她签订合同,把信鸽放在她这里寄养,唐山市每年参加信鸽大赛的幼鸽,很多都是从这里孵化的。
据张淑琴介绍,信鸽都很恋巢,千里之外放飞,它都会以最快的速度返归。鸽子能利用地球磁场的变化找到自己的家,鸽巢换了磁场也就变化了,换了鸽巢的信鸽需要半年以上的“适应期”;每年的2月份至6月份是鸽子孵化最佳季节,若动迁,许多鸽子会因为环境变化孵化不出。
由于太平庄村要实施平改楼工程,今年2月份,一纸拆迁令送到张淑芹手中,其中并没有涉及到鸽子在适应新环境的半年内,不能正常孵化等方面的损失补偿。张淑芹说,搬迁后信鸽不能正常孵化和训练,她就无法如期交货,根据合同约定,要赔偿寄养户10多万元。
今年7月,承建太平庄村平改楼工程的唐山市路南区房产开发经营总公司向唐山市房屋拆迁办公室提出裁决申请。经唐山市拆迁办两次协调,双方达成协议。路南区房产开发经营总公司向张淑芹补偿了价值21万多元的120平方米的建筑物用于办公,476.23平方米的饲养场用于养殖,此外还补偿了鸽舍搬迁过渡费及6个月适应期损失费等共8万多元。
据了解,为信鸽搬家作出补偿,在我省还是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