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陕西省信鸽协会的一封公开信
陕西省信鸽协会:
由你们制定签发的《陕西省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办法》这一陕西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纲领性文件,全省各地市信鸽协会十几家信鸽公棚都在贯彻执行。
由你们监管的陕西省曌翔赛鸽公棚,去年春因管理、天气等诸多原因,造成参赛鸽大量丢失,使公棚老板受到几百万的经济损失。而你们监管单位没有做出任何表态,只能由公棚老板卖房卖地独自承担。
今年春又是陕西曌翔赛鸽公棚在4月17日进行的首场200公里热身赛,发生严重赛鸽运输车侧翻事故,造成比赛流产,死亡参赛鸽1560余羽,伤残几十羽,使曌翔赛鸽公棚大打翻身仗的前景化为泡影,也使广大鸽友的爱鸽受到严重损失。截止目前,作为制法和主管的陕西省信鸽协会仍没有做出任何表态和对此事件的处理意见。
《陕西省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章有关责任的第十五条指出:因特殊原因造成参赛信鸽非正常损失的,其赔偿标准可参考如下:因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信鸽死伤,应根据公棚承担事故责任大小,按以下办法决定赔偿额度:
1、公棚不承担交通事故时,不承担赔偿损失,但应负责向肇事方索赔,并向参赛者如数退还参赛费。
2、公棚承担部分责任时,除如数退还参赛费外,还应该承担在参赛费基础上,按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比例计算赛鸽损失赔偿额度。
3、公棚承担全部交通事故责任时,按双倍参赛费标准赔偿损失。
为了能更好的贯彻执行《陕西省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陕西省信鸽公棚的竞赛管理,使我省公棚健康发展,保护各公棚的利益,保证广大鸽友的利益,希望陕西省信鸽协会能就陕西曌翔赛鸽公棚交通事故事件,对广大鸽友参赛鸽的损失赔偿标准,做出明确的表态和处理解决办法,给公棚和广大鸽友一个说法。
陕西鸽友
201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