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辽宁省2011年信鸽国家一级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区)信鸽协会、行业体协信鸽协会、信鸽俱乐部:
为适应我省信鸽事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满足现代科技条件下信鸽运动对裁判员提出的更高要求,不断提高裁判员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优化人才结构,加强组织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辽宁省2011年信鸽国家一级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辽宁省信鸽协会
二、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1年8月5日至7日
(二)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盛京富丽华商务酒店
三、参加培训人员
(一)历年经辽宁省体育局审批的国家一级裁判员必须参加培训并进行年度注册,未进行年度注册及参加培训人员均视为放弃执裁2011年度所有比赛执裁资格,不得参与任何比赛,如有违规将上报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裁判资格,辽宁省信鸽协会将在媒体公布。
(二)由各市、县(区)信鸽协会、行业体协信鸽协会、信鸽俱乐部及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均可推荐裁判员参加培训。其中,参加晋升国家一级裁判员考试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端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未发生过违纪违规行为;
2、精通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3、能够熟练使用电子计时系统,掌握计算机知识、英语专业术语和裁判员用语;
四、培训内容
(一)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02)
(二)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三)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
(四)奥林匹克鸽王赛竞赛规程及操作实践讲解
五、报名、报到及离会
(一)请参加培训人员于7月31日前将报名表(附件一)传真至辽宁省信鸽协会。拟报考国家一级裁判员者,需同时将《2011年晋升信鸽国家一级裁判员考试申请表》(附件二)一式三份及身份证复印件,4张近期小二寸照片寄至辽宁省信鸽协会,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考试。
辽宁省信鸽协会
联系人:申琦,电话/传真:024-23206670
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浑南四路10号 邮编:110179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于8月5日(星期五)到沈阳盛京富丽华商务酒店报到(地址: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5号,沈阳北站北,电话:024-86255555)。报到时需交验身份证原件。8月7日(星期日)离会。
乘车路线:由沈阳北站乘236路汽车至沈阳北站北下车;由机场乘坐机场大巴至科学宫下车,乘214路公交车到终点龙江广场下车,东走300米即到。
六、经费
参加培训人员差旅、食宿费自理。食宿费160元/人/天。培训费300元/人,报考国家一级裁判员者另交考务费200元/人。
七、其他
(一)参加培训人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二)培训合格者由辽宁省信鸽协会颁发培训班结业证书。
附件:
2011年信鸽辽宁省国家一级裁判员培训班报名表、考试申请表、培训日程安排
辽宁省信鸽协会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