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云南赛鸽发生了什么?
--对云南公棚赛的个人观点
2011年是云南赛鸽不平凡的一年,引起全国鸽友的关注,“两个公棚的停赛”,“公棚预赛停电”等等,让鸽友猛的一震,令鸽友迷茫,感到无助。广大鸽友思考这么一个问题:以后我到哪里去比赛,会不会中途又“停电”了,兴许一些因素是不可抗拒的。赛鸽就是这样,随时有不确定的因素——天气、天敌和人,谁也无法保证往后的比赛是什么样,惊险、剌激、让人忐忑不安而又渴求愿望得以实现。
综观一个现象,不得不让我们面对一个尴尬的现实,我们的赛鸽环境是否有利于这项全民竞技体育活动的健康发展?切莫步入中国足球假球的后尘,云南赛鸽具有悠久的历史,骄人的成绩和中国鸽界不可小觑的地位。云南气候复杂,地形各异,非常具有挑战性。近年来,随着我省公棚赛奖金诱人,全国乃至世界赛鸽强豪齐聚云南各公棚同台竞技,无疑这给云南鸽友一个机遇,也促进了云南赛鸽事业的发展。那么,问题出在哪儿呢?笔者提出个人观点以供广大鸽友探究。
一、执行裁判员执裁能力有待提高
委派裁判是代表云南省信鸽协会,虽然公棚行为是商业运作,其比赛实质为竞技体育活动,因而活动形式上隶属省体育局管辖,执裁者应该深知自己肩上的重任,应该深知广大鸽友的期望。个人行为应该在裁判有关规定范围内施行,不能离开规定范畴,不能怠慢、松懈,越权和失职,只有在裁判公正规范合乎规则的框架内实施裁判权力才能让我们的赛鸽天空更蓝。逃笼、漏扫、停电、空距不到位等一些问题,只要裁判真正的领悟了裁判职责并认真履行,应该是可以避免的。现状是我们不愿看到的,参赛者与公棚法人之间对立更是我们不愿看到的,所以我希望看到的是参赛者愉悦地参赛,公棚方按规程搭建一个让大多数鸽友信服的平台,参赛者与公棚法人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境况。
二、对新办公棚信息缺乏科学规范的评估
新开办赛鸽公棚的申报,主管部门要制定一个科学的评估方案及处理预案,对申办公棚的土地手续、环保、净空管理、城建、林业等项目评估;对举办者注册资金及停办赔偿能力评估,制定出一个既有利于参赛者权益保护,又不失让赛事举办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方案。
按目前参赛鸽友的热度及效益评估出云南能设的公棚数,如果纯粹地让适者生存,劣者淘汰的方法去做,受伤的是广大鸽友,公棚主办者也有损失,鸽会信任度降低。我们欢迎省内外有识之士到云南举办公棚,我们真诚接纳他们,但要把好入口关,把广大鸽友获得公平、公正、公开竞赛的利益放在首位,同时,保证公棚在法律法规内获得经济效益,这才是我们希望的。
三、监管制度的不完善
作为监督机构,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范围、职责及失职的处理条款,加强对裁判的监管,公开省管具备执裁资格裁判员的有关信息,利用网络、书刊公诸给广大鸽友,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将监管机构推到了很被动的位置。
对现状的个人建议:
笔者认为,裁判执裁能力,素质是关系到赛鸽环境的大方向。
裁判员要具备必要的文化知识、裁判知识、心理能力、应紧处置能力、地理知识、法律知识及道德素质,只有具备能力过硬、身心健康的裁判员队伍才能造就一个纯净的赛鸽环境。裁判员应每年进行执行力和心理素质的培训,要持证上岗、穿规定服装规范执裁,年终公开裁判员考核业绩,不合格的经再培训后仍不具备资格的予以公开辞退。
公棚法人的培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对公棚法人的培训必不可少,事情每年都在发生变化,一些新的问题会出现,如何处置要有法规、法律依据。公棚举办人不能一意孤行,或是出些霸王条款,也不能不加区别地去采纳鸽友的意见及建议,公棚管理方要人性化,切莫伤害广大鸽友的心。在赛鸽竞赛中,参赛者个人毕竟是弱者,因为他把爱鸽交给公棚,参赛费也交给举办者,若中途遇到损害参赛者的利益的事,参赛者到哪儿去申诉,到哪儿去讨回公平,找回损失,又有哪些条规去支持参赛者呢?如果公棚举办方事先能做好工作,解除参赛者的后顾之忧,哪岂不是两全其美吗?公棚法人应在管理上下功夫,管理出效率,健康发展才是公棚法人举办方的初衷。
因而,对公棚法人的培训学习是一个不可少的环节,让我们站在经济人的角度去看待举办方与参赛者二者的关系,双方的目的都是为了在比赛中获得自己的最大利益,这没错,但前提是“公平、公开、公正”有序、遵循规程去获得。
纯净我们的爱鸽天空,摆正各自的心态,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相信云南的赛鸽运动会更具竞争力,更具吸引力。
云南昆明晋宁 杨成武
201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