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20日的飞鸽撞飞机造成严重损失一事引起市政府重视,昨日副市长周慕冰召集民航、机场等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法》规定:“禁止在依法划定的民用机场范围内从事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其它物体。
”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民用机场保护条例》也明确规定: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饲养、放飞影响民用航空安全的鸟类动物;如果违反规定,民航管理部门或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限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初步统计,机场周边养鸽户数及鸽子数量惊人,渝北区双龙湖、双凤桥及回兴3个街道共有养鸽户154户、养鸽9043只。加上未在养鸽协会登记的鸽子,数量更多。
会上,周慕冰要求有关部门深刻吸取此次教训,充分认识危害性和严重性,立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消除净空区内飞鸽严重影响飞行的安全隐患。(记者邱春实习生 何青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