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鸽协会关于规范2014年足环发放的通知
各地市信鸽协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统一足环管理工作,根据中国信鸽协会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4年我省全国统一足环发行管理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信鸽协会是经中国信鸽协会授权的河南省境内唯一的全国统一足环发行、管理单位;
二、2014年足环定于2013年12月25日左右开始发放(具体时间等电话通知);
三、各地市协会领足环时应提交2013年本协会全年工作总结;
四、各地市协会凭协会介绍信和有效的社团登记原件,派专人前来领取,并一次交付所定足环款;
五、各信鸽协会在信鸽足环发放工作当中,应做好足环发放的详细登记,包括会员编号、足环号码等,并做好存档备查;
六、各地市信鸽协会需经省信鸽协会授权在所在行政区域内发行、管理2014年全国统一足环,其余单位、个人不得擅自生产、发行2014年全国统一足环;
七、授权后发放至各地市信鸽协会的足环号码,各信鸽协会不得擅自跨区域发行、调配,如跨区域调配须经所在区域信鸽协会双方允许,并报省信鸽协会同意。如未经允许,擅自改变发行范围,省信鸽协会将给予通报,并减少2014年所在地区统一足环发放数量。对于其他省份足环擅自在河南范围内流通的,省信鸽协会将上报中国信鸽协会予以处理。
八、各信鸽协会及会员需坚决打击伪造、仿造、自制假环。对于假环,省、市、县三级信鸽协会一律不得承认,需取消其在河南范围内由信鸽协会组织的各项比赛资格,套戴假环参加河南境内公棚比赛的,公棚需予以剔出,未剔出的公棚,不派出裁判执裁。
特此通知。
河南省信鸽协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