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信鸽比赛裁判进行年审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信鸽比赛裁判:
为认真贯彻《中国信鸽协会信鸽比赛裁判选派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精神,逐步规范我市鸽协信鸽比赛裁判经常性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尽快提高裁判队伍整体素质,切实把信鸽竞翔运动基础性的工作做实做好,市鸽协决定将于八月上旬对2015年以前取得信鸽比赛裁判资格的裁判员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由于以往裁判年审缺少连贯性,此次年审范围为:2001年至2015年期间在乌鲁木齐市信鸽协会组织的信鸽比赛中担任过裁判,或受市鸽协委托被选派担任其他信鸽比赛裁判工作的二级裁判员。
二、审核所需资料
1、裁判证(市鸽协颁发的二级裁判证书。如证书丢失,需提供与裁判员有关的原始资料以及发证单位证明。)
2、本人年审申请(主要包括裁判人员基本情况、执裁情况、本人政治表现、依法执裁能力、科学执裁水平及主动接受监督管理情况。)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及二寸证件近照三张。
三、年审时间
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31日为上报审核资料阶段;8月1日至10日为审核阶段。
四、审核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裁判员,请在上报审核资料阶段将所需材料送交华凌市场汇友鸽店王建处(联系电话:18999878426),由市鸽协年审小组逐人审核。审核结束后,发放统一的裁判工作服、工作证和裁判证书。适时组织通过审核的裁判以及今年培训合格的裁判进行在职学习。
特此通知
乌鲁木齐市信鸽协会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