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外(含港、澳、台)信鸽足环在大陆地区参赛使用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信鸽协会:
为规范全国信鸽统一足环的使用与管理,确保用于比赛信鸽足环来源的合法性与真实性,促进信鸽运动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参赛会员的合法权益,经2017年全国信鸽协会秘书长工作会议研究,就境外(含港、澳、台)信鸽足环在大陆地区的赛事中的使用作出如下决定,现通知如下:
一、境外(含港、澳、台)信鸽足环系境外信鸽组织发行的用于本地区比赛的信鸽足环,未履行向中国信鸽协会报备批准手续不得用于参加中国大陆地区任何信鸽比赛。
二、境外(含港、澳、台)的信鸽组织及其信鸽爱好者拟到中国大陆地区参加信鸽竞赛活动的,须向中国信鸽协会下属各级协会申购中国信鸽协会足环用于参赛,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信鸽组织于来中国大陆参赛(交鸽)的两个月之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报中国信鸽协会秘书处审核其将在中国参赛使用的本组织足环,具体申报内容如下:
1、足环发行组织名称,该信鸽组织的资质证明;
2、将要用于中国境内比赛的信鸽足环年份及有效起止号段;
3、足环规格(内、外径尺码)及颜色;
4、环标证款式样本等相关信息;
5、拟参赛人姓名等基本信息。
三、中国信鸽协会秘书处将于收到材料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在中国境内比赛使用的足环,将在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www.crpa.cn)予以公示。通过资质审核的境外信鸽足环,可以用于参加中国境内的除各级信鸽协会组织的常规赛事以外的比赛。
凡未报中国信鸽协会审定批准的各类境外(含港、澳、台)信鸽足环一律不得在中国大陆地区参赛使用。
中国信鸽协会
2017年8月23日
本文抄送国际鸽联及其各成员国信鸽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