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初,改革开放刚刚开始,人们的工资收入依然很低,普通的2-3级工人仅仅四、五十元人民币。
那时的鸽子价格也比较便宜,普通的鸽子也就2、3元,飞过500公里的也不过7、8元。以现在的工资收入来看,7、8元是小菜一碟,微不足道,在当时,那可是一笔大钱!是在大城市里生活的一个成年人一个月的伙食费啊!
我紧衣缩食,用了几个月的时间积攒了8元钱,引进了一羽比利时“古耐”雌,作育了两对雏鸽之后,被同事王某借去使用,说是出一对小鸽子就还我,可是,过了半年了也不归还。
有一天,我问他何时还鸽,他居然瞪着眼对我说:“早给你放回去了,怎么还找我要鸽子。”我说:“放回来了,你怎么从来不告诉我?你明明知道那是我引进的种鸽,没有开过家,怎么可能放回去呢?”王某说:“反正放回去了,你不要找我要了!”
嗨!明明是不可能的事,王某偏要这么说,你说怎么办?总不能为着一只鸽子与同事打一架吧?即使打了,除了把事情搞得更复杂,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呢?虽然心里觉着别扭,不舒服,但是也只能不了了之,从此,不再与王某来往。
此件事对我来说是个教训,不借与任何人鸽子也成为自己的原则。
就在我即将调离这个单位时,另一位鸽友告诉我了一个王某的秘密,厂里一位鸽友看中了“古耐”雌,花了6元从王某手中买走了。
王某见到有利可图就不顾道义,是个小人。在中国鸽界,这种小人很多,要时时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