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一家知名较高的公棚决定从今年起取消团体赛,因而团体奖也就不复存在了。此举措不能不说是中国信鸽公棚赛鸽事业上的一大创意,或者说是对公棚章程的一大改革。我以为,新鲜事物总是应该是有智慧的人率先提出、执行、完成之,如果顺应民众,那么,这种光明正大的事物总会发扬光大的。
公棚章程的总原则就是公平、公开和公正。公平是其中之一。那么公平是什么?就是在同等条件下的公平:即参赛费的相同、管理的相同、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预决赛和获得相同。但是,公棚的章程中,有一个很大的不同,那就是参赛费用的相同而奖金的设置就有一个最大的不同,即团体奖金的不同等待遇。
团体奖金来自何处?答案自然是来自参赛费用。单赛和团体赛的费用都来自于统一的参赛费,但如果说100万元的奖金,那团体奖就占了20万元,显然,参加团体的赛鸽主就明显占了便宜。记得2007年京城有家公棚团体奖金就定了100万,参赛鸽必须在30只以上。有数十个参赛者为了赢得团体奖,他们的参赛鸽子的数量均在100-300羽之多。我们不必细算和细举那么多的例子,这种以团体奖金来吸引参赛显然有些失公平。吃亏的永远是散小户,我们也且不用细说那些交大数量的参赛者和公棚有什么样的“潜规则”。
“来源于民,还于民”,这是参赛奖金的制度,当然要扣除赢利部分。如果把团体的奖金还于民,那么奖金的面就扩大了,这不是很好的事情吗?
我以为,制定章程的时候,公棚的老板们既要重视大数量的参赛者(他们只是少数),又要重视参赛数量少的参赛者(他们是参赛的主力军)。二者处理起来没有差距,因为他们的参赛费一样,决赛后所获得的利益也是一样的。如果设置出团体奖,那就不是公平了。
纵观我国各大公棚的实力和财力,做到奖金分配的公平一致性是完全可以的。如果一味地只满足那些所谓的大户,且他们的胃口很大,做到让他们完全满意并不现实。而损害真正的大多数,置他们的利益而不顾,那是万万不行的,也是不适合的。
公棚的决策者只要真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以人为本地开展公棚工作,尤其要重视大众阶层低收入生活情况,让他们成为最大受益者。这才是公棚的发展方向。
不设置团体奖,这是给参赛大众一个强有力的信号。我想,这一信号在不远的未来,将会形成一种定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