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定还记得去年那件轰动鸽界的《公棚冠军刘权追讨50万奖金》的新闻吧!目前这一事件终于槌落定音。经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数月的公开审理,判决被告北京京港公棚向原告刘权支付2008年500公里冠军奖金,人民币五十二万元整。
事件回放:2008年5月,河北廊坊“警官赛鸽家”刘权交北京京港赛鸽中心的一羽赛鸽“玉鱼号”获得2008年第三届春季大奖赛500公里决赛冠军,另一羽赢得2万元奖金。但赛鸽中心却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拒付50万元奖金。而被告代理人却说是因为刘先生未按期交纳参赛费,不符参赛资格,所以不予兑奖。为此,刘权先生将北京京港赛鸽中心和北京市信鸽协会告上了法庭,此起诉要求赛鸽中心、信鸽协会立即给付其赛鸽奖金52万元及逾期利息14232元,并承担诉讼费用。经过数月的审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日前判决刘权胜诉。
沸沸扬扬的“公棚冠军刘权追讨50万奖金未果”事件总算有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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