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0年度鸽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信鸽协会
二、竞赛主体:市鸽协及区、县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2010年度3月20日—11月30日
四、参赛资格:
1、本年度市级各场(次)比赛以及区县协会专项冠名鸽王赛(区县级信鸽协会年度限报六场)。
2、距程、收费标准、竞赛办法由各主体自行制定发布。其竞赛规程报市鸽协竞赛委员会备案。
3、各竞赛主体须在2010年2月底前向市鸽协递交申办报告,同时缴纳报名费1000元(逾期不予受理)。
五、竞赛办法:
1、凡冠名市级鸽王赛的比赛,应由各竞赛主体在其“竞赛规程”(通知)中予以注明,方便参赛会员识别、选择。鸽王比赛必须由施放地信鸽协会实施监放,履行《信鸽竞翔监放单》签章手续。
2、成绩排定后,竞赛主体应在报到结束后一周内,将比赛成绩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至中国信鸽协会指定网站公示(当场比赛参赛鸽羽数、参赛鸽主详数必须按统一格式一并上传)。
3、鸽王赛的原始数据及其资料(“竞赛报名单”、“监放单”、“成绩单”等),须由各竞赛主体妥善保存两年以上,接续下一年度奥林匹克鸽王评选积分(两年为一个周期)。凡进入市级鸽王赛有效名次鸽,市鸽协裁判委员会将调取相关原始资料予以核验。注:上报参赛鸽羽数误差超过3‰,参赛鸽主详数误差超过2%,以及资料不全、数据虚假等有违公平竞赛情形者,主办单位将追溯并取消其成绩,由此而产生的责任与后果,由各竞赛主体自行承担。
4、比赛执行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5、市级鸽王赛录取当场比赛参赛羽数的10%。
6、上传的各场比赛有效成绩,由网站排名软件按统一标准、模式自动筛选、生成(选取最好的比赛成绩)优选排定。随着比赛场次的增加,各项数据与积分会发生变化,最终产生各项目、级别鸽王赛成绩。
7、市级鸽王赛前10名(含两羽备选鸽)有资格参与全国鸽王评选。
六、市级鸽王奖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本市共设四项年度鸽王奖。各项目鸽王奖录取前12名(11、12名为备选名次)颁发荣誉证书,前3名颁发奖杯。四个项目的鸽王赛奖金分别为:冠军4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总计36000元)
七、评选条件及项目(参见中国信鸽协会“首届全国鸽王赛竞赛规程”)注:①上报成绩可由天津信鸽协会信息网链接上传。②2009年市级全部比赛增项为鸽王赛,原定收费标准不变。
天津市信鸽协会
201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