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刘昌明除去火车头信鸽协会彭州分会会员资格的决定
2010年2月5日,成都铁路局鸽协主席程红民,副主席杨渝乔,秘书长王远丽主持的彭州分会换届选举大会上,上届主席刘昌明落选,文南樵当选为新一届主席,并在局领导的指示下组成了新一届领导班子。
根据会员的反映和要求,新班子对刘昌明任职期进行了初查,发现以下违纪、违规行为:
一、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私存、侵吞公款(私分公款2600元、侵吞公款1200元、贪污废铁款200元)。
二、利用职权用公款行贿,以达到个人目的。
三、利用职务之便在鸽会的训放中多次不交放费,自报信鸽归巢,拒绝裁判查棚,擅自领取奖金。
四、工作中独断专行引发会员强烈不满,多次与鸽友打架斗殴。导致鸽会吊牌被抢砸,与地方鸽协矛盾不断。
五、今年春训中,指使他人骗走鸽会赛鸽笼,严重影响了鸽会的春训工作。
六、2010年2月5日落选至今拒不向鸽会交清任期的账目及鸽会财产,清单如下:
电脑一台:7500余元 GPS定定位仪一台:1800余元 验钞机一台:450余元 训放赛鸽笼:10000余元 办公桌一张:120余元 2010年脚环1300多只:价值1700余元 归巢证、竞翔单、密码条:2000余元 会员证价值:1000余元
合计:24000余元(大写:贰万四仟余元)
根据信鸽协会章程三十六条之规定: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吞、私分和挪用,刘昌明违反协会章程,在鸽友中造成恶劣影响,经成都铁路局火车头信鸽协会彭州分会常委会研究决定按章程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将刘昌明除名,并按照三十五条规定将对刘昌明任职期间的财务予以审计,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此决定将在中国信鸽网上公布。
成都铁路局火车头信鸽协会彭州分会
201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