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初,改革开放刚刚开始,人们的工资收入依然很低,普通的2-3级工人仅仅四、五十元人民币。那时的鸽子价格也比较便宜,普通的鸽子也就2、3元,飞过500公里的也不过7、8元,以现在的工资收入来看,7、8元是小菜一碟,微不足道,可是在当时,那是一笔大钱啊!是在大城市里生活的一个成年人一个月的伙食费啊!
我用八元钱引进了一羽“古耐”雌,作育了两对雏鸽之后,被同事W某借去使用,过了半年也不见归还。有一天,我问他何时还鸽,他居然瞪着我说:“早给你放回去了,怎么还找我要鸽子。”我说:“你明明知道那是我引进的种鸽,没有开过家,怎么可能放回去呢?”W某说:“反正放回去了,你不要找我要了!”
嗨,明明是不可能的事,W某偏要这么说,你说怎么办?总不能为着一只鸽子与同事打一架吧?即使打了,除了把事情搞得更复杂,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呢?虽然心里觉着别扭,不舒服,但是也只能不了了之,从此,不再与W某来往。不借与任何人鸽子也成为自己的原则。
就在我即将调离这个单位时,另一位鸽友告诉了事情,是厂里另一位鸽友看中了“古耐”雌,花了六元从W某手里买走了。
这种见到有利可图就不顾道义的行为用成语对号入座:见利忘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