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辽宁省信鸽公棚竞赛管理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辽宁省信鸽协会就《辽宁省信鸽公棚竞赛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 公棚运营与竞赛 第七条 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如下修改:
第七条 辽宁省举办的公棚竞赛,其容量限定在每平方米6羽以内。辽宁省信鸽协会收费站清棚时,归巢参赛鸽数量如超过6000羽时,超出部分的羽数所收取的参赛费全部作为奖金发放。
参考因素:
1、 辽宁省现有公棚30余家,监赛的为7家,公棚间存在恶意竞争,规范省信鸽协会监赛公棚也要保证监赛公棚合法利益,保证和提高监赛公棚的市场竞争力。
2、 存在收费站归巢后部分鸽友因各种因素不交参赛费放弃信鸽参赛的情况,如果按以前设定超5000羽增加奖金名次,会给监赛公棚带来极大的风险,不能保证监赛公棚的合法权益。
辽宁省信鸽协会
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