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片蓝天 同一个梦想
甘肃省最高等级、最高荣誉的赛事
甘肃省第五届“中国体育彩票杯”幼鸽特比环大奖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甘肃省信鸽运动协会、甘肃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二、协办单位:各市(州)县(区)信鸽协会及省内各行业协会(达到赛事有效距离的协会)
三、竞赛项目、集鸽时间、集鸽地点:
1、竞赛项目:500公里及以上级
2、司放地点:内蒙鄂托克旗(东经107度58分07秒;北纬39度04分13秒)(省内参赛距离达到475公里以上的市州县区协会均可报名参赛)
3、集鸽、司放时间:2012年10月20日至30日期间择日举行;
4、集鸽地点:(待定)
5、赛前训放事宜:2012年秋季省鸽协安排训放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决赛每羽收参赛费5元。
6、基层协会可在省鸽协特比环比赛中套加本协会的赛事。
四、竞赛项目:单鸽赛、团体赛、指定鸽赛
五、特比环发放办法及售价:
本届比赛以甘肃省2012年000001-003000号足环为比赛主环,并配后四位数相同号码的副环。
特比环每枚售价100元;(售环结束15日内公布售环数量。)
六、奖励办法:
单鸽赛:录取司放次日18点前归巢前150名;前三名颁发奖杯、其他获奖鸽颁发奖状。
奖金分配:奖金按销售总额的比例分配(奖金占90%、各项费用占10%)
第1名15%奖金
第2名6%奖金
第3名4%奖金
第4-10名均分15%奖金
第11-50名均分20%奖金
第51-100名均分15%奖金
第101-150名均分10%奖金
团体赛:奖励前三名,各发奖杯一座(其中冠军奖金2.5%、亚军奖金1.5%、季军奖金1.%)
名次未报满时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奖金具体数额,售环结束15日内公布)
指定鸽赛:奖励前三名,(按指定鸽参赛费总金额比例分配,1名40%、2名30%、3名15%、费用15%);
前十名获奖鸽和团体前三名在有关杂志及网络进行宣传。并可优先选购下一届奖励环号。
各基层信鸽协会获奖冠军鸽,由省鸽协颁发冠军奖杯一座。基层信鸽协会在特比环销售工作结束后须将本协会会员详细资料报省鸽协。
拍卖:获奖鸽前100名赛后举办颁奖暨拍卖会。
拍卖价格:1-10名起拍价1000元、11-50名起拍价500元、51-100名起拍价300元、按鸽主80%、各项费用20%分成。(获奖鸽参加拍卖方可领取奖金)
七、参赛规则:
1、参赛条件:
(1)参赛鸽友在当地信鸽协会注册并测距后均可报名参赛,(获奖鸽将进行复测,超出规定范围者取消成绩)。参赛者必须按要求认真逐项填写竞赛报名单,准确填写鸽舍经纬度;
(2)特比环一律正副环配套发售,特比环参赛鸽必须按要求在赛鸽一条腿上分别配戴后四位数一致的正副环,副环在上,主环在下,凡正副环号码不一致、或足环破损、赛鸽腿脚有异常残疾的,经仲裁委员会认定,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3)一次性购买20枚以上者方取得参加团体赛资格(但必须在一位会员的棚内饲养),团体赛按获奖羽数排列名次,羽数相等时按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前者为先;
八、监督办法: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甘肃省信鸽协会有关竞赛规定与办法;
(2)本次比赛裁判从参赛协会统一选调,司放点由省鸽协领导、会员代表、异地裁判监督放飞。
(3)为保证大赛公平、公正,报到统一使用爱羽牌2000型鸽钟及家用扫描鸽钟;科汇家用扫描鸽钟或经组委会认可的鸽钟,其他方式无效,比赛期间鸽钟出现任何问题,责任由参赛者本人负责。赛后对前10名获奖鸽进行严格验棚,其他名次抽验。
(4)足环证为领奖依据,无证者拒发奖金;
(5)各参赛协会必须对参赛会员使用的鸽钟进行严格的检验,未经检验的鸽钟不得用于特比环比赛;要严格执行鸽钟使用规定、各协会要加强对鸽钟的使用管理,凡发现作弊的协会和个人,省鸽协将严肃处理,取消该协会三年比赛资格,停发足环,对协会主要负责人及作弊会员全省通报。
九、报到方式:
各市(州)县(区)信鸽协会,见第一羽赛鸽报到后,须在15分钟内立即电话向省鸽协报到,并逐个认真填写中鸽协统一表格(2)后,及时将所收鸽钟及有关会员资料立即送省鸽协统一报到,逾期不予报到,成绩无效。(兰州购环热线:0931-8853320省鸽协)
十、其他事宜:
1、执行电脑信鸽计时器使用规定;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本规程解释权属甘肃省信鸽协会大赛组委会
4、省内有关协会若报名参赛,不详问题可向省鸽协咨询
甘肃省信鸽运动协会 甘肃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2011年12 月1 日 2011年12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