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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调查:强拆事件始末(图)
2013/7/2 1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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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5月27日,浙江江山信鸽协会会员周惠立的一片《浙江会员鸽棚被强拆 130羽鸽无家可归》的文章一石激起千重浪,点击率马飙升到四万多次,评论近六百条,在鸽界引起极大反响。
    
    为什么该强拆事件在鸽界引起广发关注;该强拆事件的原委到底是怎样的;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何得不到尊重和保障;事件过后又发生了那些情况;如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等问题一直在我的脑海回荡。
    
    2013年6月24日,在挣得鸽主的同意后我踏上了调查路程,决定进行现场调查。

事件发生地:中国风水第一镇
    
    强拆事件发生在浙江省江山市。提起江山不得不提一下这一地区的背景。

    江山,地处浙闽赣三省交界,是浙江省西南门户和钱江源头之一,东毗遂昌,南邻福建浦城,西接江西玉山、广丰,北连衢州市常山、衢江、柯城等。江山素有“东南锁钥、入闽咽喉”之称。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江山建县,距今已有将近一千四百年的历史,一九八七年江山撤县设市。

    江山不单历史悠久,更值得浓墨重彩的是江山的历史文化。

    江山山清水秀,文脉繁盛,集众多自然和人文景观于一身,素有“千年古道,锦绣江山”之称。江山历史上共出过四百多位进士、十多位尚书、六位院士,是“古有尚书、今多骄子”的江南宝地。

    江郎山脚下的清漾村,是江南毛氏发祥地,历史上出过八位尚书、八十三位进士。最值得骄傲的是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的祖先就在江郎山脚下的清漾村。毛主席是毛氏第五十六代嫡孙,与蒋介石原配夫人毛福梅同辈。

江郎山


毛家祖词




强拆事件事发起因

    被强拆的鸽舍建在江山市的一处回迁居民区。据介绍这里是城建占地整村村民回迁的居住地。周慧立先生购买了一位回迁户的三层住宅,这是一所连体式别墅住宅楼,每个别墅楼都为独立建筑,横排连在一起,每个别墅楼都是独立的大门出入。别墅楼顶有复式储藏间,储藏间楼顶四周有水泥围栏。周慧立先生的鸽舍就建在自家楼顶上的围栏中。


    这是一个特殊的居民区,回迁的都是村里的农民。这样的居民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具有一定的排外性,周慧立先生是外来户,调整邻里关系有一定的困难。

周慧立居住的别墅楼

    2011年,周慧立在自家储藏室楼顶建起了一座大约二十余平米左右的简易木质鸽舍,此后引起了左右邻居的反感。特别是今年春季H7N9禽流感发生所带来的恐慌,仿佛又是强拆的导火索。因此,此事被逐级上报。据知情人透露此事曾上过江山市政府办公会议。

    2013年4月19日,江山市规划局受理此案,并作出《限期拆除》决定,理由是该鸽舍建筑违反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限期在4月25日前自行拆除。

    2013年5月14日下午,在鸽主周慧立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未对赛鸽采取任何保护调集三十余人对鸽舍实施强拆。强拆现场一片狼藉,造成一百三十多羽赛鸽无家可归,种蛋打破,幼雏死亡,部分种鸽和赛鸽流失,给鸽主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强拆后现场一片狼藉


鸽舍被强拆


鸽舍被捣毁


鸽蛋被打碎,雏鸽死亡


信鸽无家可归,散落在残存的木架上


周慧立向本记者申诉强拆经过


原来鸽舍的栖架全部被砸烂了


现在只能这样凑合着打完比赛


周慧立介绍原来鸽舍情况


周慧立介绍鸽舍地步全部是架空的木板底架


周慧立介绍原来的鸽舍都是分笼管理,非常正规


130羽赛鸽和多年的心血就这样破灭了


周慧立看着这惨不忍睹的现场仍然心有余悸无处诉说


强拆过后留下的伤痕


强拆残存的木料和护网


周慧立指出强拆人员就是从邻居家的墙头爬上来强拆的


周慧立介绍强拆人员就是从这里爬上来强拆的


强拆后周慧立为上百只赛鸽关养在这样的晒笼里发愁


这些赛鸽就这样被打入死笼


像套有这样大赛足环的赛鸽有几十羽


这就是强拆后搭起来参赛的一米多高的简易鸽舍


在这种环境下这羽赛鸽参加2013年春季五百公里大奖赛
获得江山市冠军衢州市十四名


简易鸽舍的入口


这两羽赛鸽获得了2013年春季五百公里大奖赛衢州市
四十四、四十五名,放六羽归三羽全部获奖


130羽赛鸽中剩下来的只能关养在这样的简易鸽舍里


这就是鸽舍一侧邻居的房屋


这是另一侧远离鸽舍邻居的房屋

这是周边环境和屋顶概况,周慧立就是在自家屋顶上搭建的鸽舍


这是从自家楼顶路台通往鸽舍的楼梯


依法维权,走上信访

    强拆事件发生后,为了及时反映情况,维护合法权益,周慧立先生向江山市政府信访局进行上访。

    2013年5月16日,也就是强拆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周慧立先生向江山市人民政府反映了规划局强拆情况,并对强拆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要求赔偿。

    2013年6月3日,江山市政府负责人责成江山规划局对此事进行处理,并出具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称:经调查,你户未经我局审批,在市区楼顶的平台上搭建鸽舍,且养鸽数量比较多,给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周边居民多次向相关部门反应此事。

    2013年5月14日,我局组织力量强制拆除了你户违法搭建的21.6平方米鸽舍。拆除后,周边信访举报的居民比较满意。

    该局在处理意见中称:你户提出要求经济赔偿的诉求不符合国家补偿相关规定,因此,我局不予赔偿。

    一纸《答复意见书》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将此事件结为终点。


江山市规划局《信访事件答复意见书》

几点质疑与思考

     一、鸽舍建筑要不要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江山市规划局《限期拆除通知书》指出周慧立鸽舍违反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列》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可以说这是周慧立鸽舍被强拆的直接理由和所谓的法律依据。
    
    该《条列》第三十六条全文如下:

    第三十六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除外。

    前款所称的其他工程建设,包括广场、停车场、绿化工程、城市雕塑、大中型户外广告固定设施、重要街道两侧建筑物外立面装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建设。

    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是指建筑施工图)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民用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依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征求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以上就是该《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全文。值得关注的是鸽舍建筑是简易建筑,要不要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在“建设工程规划”范围值得商榷。

二、规划局历年来没有履行一家鸽舍审批手续,严重不作为

    江山市规划局依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列》第三十六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之规定对周慧立鸽舍实施强拆。我们且不谈鸽舍应不应该在此建筑工程规划范围,但就规划部门如何履行审批鸽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问题说一说。

    据调查自从有关规定出台至今江山市规划局从没有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过一家鸽舍建筑手续。那么,你既然从没审批过鸽舍建筑,哪里有建筑许可证而言呢?你又让鸽主从哪里获取这个许可证,鸽主又能如何向你提供这个建筑许可证呢?这就犹如体育竞赛,你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胜负全是你一个人说了算,天底下那有这样的道理。

三、鸽主履行申报手续不予答复,责任该由谁负

    我们注意到《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强调:你户未经我局审批,在市区楼顶的平台上搭建鸽舍一词,这是江山市规划局强拆重要理由。为此,我做了进一步的走访调查。

    走访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早在2003年7月,衢州市体育局、衢州市民政局、衢州市建设局、衢州市规划局、衢州市公安局、衢州市环保局等六单位联合下发关于下发《衢州市〈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该通知下发到各县、市、区体育局、民政局、建设局、规划局、公安局、环保局、以及巨化体校。

    该文件明确提出:信鸽竞翔活动是我国历史悠久的传统群众体育活动,中国信鸽协会加入世界信鸽组织后,我国信鸽竞翔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我市信鸽组织根据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稳定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国务院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加强全市的信鸽活动的管理,规范鸽舍搭建和信鸽驯养、竞赛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为了更好地规范信鸽的管理,促进信鸽事业健康发展,现将《衢州市〈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注:江山市隶属衢州市管辖)

    抄送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法制办、市信访局、省体育局、省信鸽协会、市信鸽协会。

    该文件第十一条规定:各县(市)、区行业信鸽协会会员,凡搭建鸽舍,必须严格执行按照衢州市建设、规划、安全、环保等有关规定。在房顶搭建鸽舍,只能搭建在产权属于本人的住宅房顶,须在申请时附上房产复印件;产权是公房的须附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如果鸽舍建在他人的住宅房顶,鸽舍由鸽协负责人委托设计单位进行统一设计,规划局审定方可施工制作。经信鸽协会及规划局验收合格,颁发牌证,并由信鸽协会报衢州市体育局备案。

    按照此规定,周慧立先生可以在自有产权的房顶上搭建的鸽舍。鸽舍搭建后,2011年4月15日江山市规划局接到周边邻里举报要求周慧立自行整改,补办审批手续,周慧立按规定将申报资料送到相关窗口办理。此后,规划局没有再提出任何异议,也没有出具任何手续,予以默认。在此期间一直没有得到审批答复,直至被强拆。

    据调查,在江山市区管辖范围内江山市规划局没有履行为鸽主办理审批手续。这充分说明江山市规划局没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履行职责,具有严重渎职行为。
    
四、强拆事件操作程序违规
    
    《衢州市〈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文件第二十三条规定:有关部门收到因驯养信鸽引起的投诉,就转交市信鸽协会。市信鸽协会会同有关县(市)、区信鸽协会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协调处理。按照此规定,江山市规划局并不是信鸽驯养投诉主体单位,主体单位应该是江山市信鸽协会,由江山市信鸽协会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协调处理。可是,在此强拆事件中相关部门不但没有将投诉意见转交江山市信鸽协会,江山市规划局在实施强拆行为前江山市信鸽协会也完全不知情。
    
五、规划局答复与社区建议函自相矛盾
    
    《答复意见书》称:我局执法队员和社区干部曾多次上门做工作,要求你户自行拆除鸽舍,你户认为自己是信鸽协会的,拒绝拆除违建的鸽舍。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此情况不切实际。

    理由是:就在规划局实施强拆行为的前四天的2013年5月10日,双塔街道城北社区就周慧立养信鸽事件给周慧立先生发过一封书面建议函。

     建议函这样写道:周慧立在自家屋顶养鸽子,影响邻里的正常生活,加上H7N9病毒正流行,周边居民怨气很大,为不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社区要求周慧立管好自家的信鸽,不得敞开驯养鸽子,鸽粪不能落地,落墙;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消毒,符合环保要求,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并主动搞好邻里关系。

    社区建议函的要求是可以理解和应该接受的。据调查,周慧立饲养的信鸽每日开棚两次,日常关养,并没有违反相关要求和规定。

    但是,规划局《答复函》称:“我局执法队员和社区干部曾多次上门做工作,要求你户自行拆除鸽舍”之词是否真实值得提出异议,这与社区下达的建议函内容完全不是一回事。殊不知《答复函》中所指的是哪位社区干部,这位社区干部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受社区委派。否则,江山市规划局《答复函》即为失实,根本没有这么回事。
   
六、野蛮强拆,给鸽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严重

    据悉,因规划局在实施强拆过程中,不顾鸽主的利益,没有通知鸽主对赛鸽进行保护,在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从邻居路台强行进入周慧立的房顶平台内实施强拆,将鸽舍护网捣毁,将鸽棚结构砸烂,赛鸽受到惊吓四处逃窜,多羽引进的种鸽飞失。个别邻里在鸽舍被强拆后恶作剧鸣放鞭炮惊吓驱赶信鸽,更是雪上加霜。据初步估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余万元。

    我们且不论江山市规划局是否有强拆权,但是作为政府的一级行政管理单位而言不管你实施什么样的强拆行为,理由多么充分,也不应该置群众利益而不顾,野蛮执法实行强拆,完全于百姓利益而不顾,给鸽主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无论如何作为国家机关行政执法也不能出现如此行为,因此,所造成的紧急损失理当给予赔偿。


周慧立所获得的部分奖杯


周慧立在浙江省首届体育大会信鸽竞赛中获得第二名奖牌(正面)


周慧立在浙江省首届体育大会信鸽竞赛中获得第二名奖牌(背面)


周慧立在浙江省首届体育大会信鸽竞赛中获得第二名证书
    

    强拆事件给鸽主所造成经济损失远远不止如此。在走访调查中我们发现周慧立购买了2013年大奖赛特比环的赛鸽被监禁在笼中不能再参加比赛,很多优秀的获奖鸽不能继续比赛。

    值得一提的是周慧立的鸽舍虽然遭到了野蛮强拆,但是6月22日在衢州市的信鸽大奖赛中仍然取得了五百公里衢州市第14名(江山市冠军)、四十四、四十五名的成绩。本次大奖赛放六羽,归三羽,全部获奖。


浙江省信鸽协会颁发的会员证书


周慧立的信鸽协会会员证书


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发的裁判员证书


衢州市体育局为周慧立颁发的信鸽裁判员证书


周慧立为信鸽项目国家二级裁判员


历年参加信鸽竞赛获得的部分奖状

依法维权将进入行政诉讼程序

    面对强大的国家行政机关,一个公民的维权诉求显得十分弱小。但是,国家的法律会给每个公民一个公道。为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公民的合法利益,周慧立先生已经招手将此案提起行政诉讼。
有关此案的进展敬请关注,我们将根据案情做出连续报道。


    (《中信网》记者:宋福玉  报道 )



文章很值,赞赏一下
发布时间:2013/7/2 1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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