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协会字(2013)72号
中国信鸽协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信鸽协会信鸽足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火车头、石油信鸽协会:
《中国信鸽协会信鸽足环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已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信鸽协会要在学习、领会《办法》精神的基础上,依据《办法》的基本原则,结合本省(行业)实际,制定本省(行业)信鸽足环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并于9月30日前报送中国信鸽协会。
二、2014年全国统一足环(证)将采用高科技防伪技术,并使用现代化手段进行管理。中国信鸽协会2014年全国统一足环发行价为0.6元/枚。各省级信鸽协会须依据《办法》,制定本省(行业)各级协会足环发行价格,并于9月30日前报送中国信鸽协会备案执行。
三、中国信鸽协会将于增订期后公布当年省一级全国统一足环发行号段。省级以下(含)信鸽协会须依据《办法》公布相应级别的全国统一足环发行号段。
四、中国信鸽协会将对各省贯彻落实《办法》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并分期分批在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中国信鸽协会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