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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鸽”遭遇强拆羞辱了谁?
2013/11/27 13:59:08
晋中市瑾轩赛鸽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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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闻香港知名赛鸽家梁锦洪的百余信鸽在榆次“被害”,悲叹间不免诧异。细细追问,竟是“强拆”作祟。洁白美丽的信鸽是和平使者,这些个小动物断然难解何为强拆,却惨死人类强拆之手,呜呼,痛哉。

  据悉,这片土地在初夏伊始,就被纳入拆迁范围。事发前,村干部曾动员过搬迁。几天后,手持砍刀的歹人即闯入榆次市北关瑾轩种鸽繁殖中心控制鸽友,同行的推土机如入平地,霎间,房倒屋塌,无辜的信鸽哀鸣逃窜,最终难逃覆灭的厄运。

  且不说仅梁锦洪先生寄养于此的鸽子价值高达数百万之多,其他名鸽种鸽均价值不菲,单单论这种明目张胆于白日之下毁人财产的举动,就实属强盗行径。他们是谁,如此胆大妄为?

  倘若,这是政府行为,就更为费解,在我国颁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文规定: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显然,持刀舞棍的诸位“洒家”,更像是黑社会,不像是政府派来的法院民警。

  若说,不是政府行为,那么强制拆迁,意欲何为?这些人可知法律为何物?

  好在真相很快揭晓了,报警后,鸽友们最终确定了“土地征收拆迁”的事实。值得一提的是,从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并对强拆行为强力问责。北关村仍然强硬做派,对抗政策,可见国家政策在他们心中地位之轻。

  榆次市北关瑾轩种鸽繁殖中心是信鸽爱好者胡高峰一手创办起来的,16年心血顷刻灰飞烟灭,两个年仅弱冠的孩子无家可归。尽管法律规定,任何部门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胡高峰可以依此申请国家赔偿。然而,任何的补救,都无法补救那些逝去的小生命。

  做个大胆假设:没有赤裸裸的利益关系,就没有赤裸裸的强拆。强拆给百姓带来灾难,给社会带来极其的不稳定因素,更为可怕的是,强拆往往伴随着犯罪行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破坏生产经营等等罪行。

  具体点来说,在《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北关村对鸽棚的强拆,造成的损失惨重,在全国鸽友中影响恶劣,对于这种触犯我国《刑法》的拆迁,绝对不能姑息。

  所以,强拆,司法不能缺席!我建议法律介入强拆:警察应查查强拆中的刑事犯罪,检察机关应查查强拆背后的官商勾结。

  和平鸽遭遇强拆,有关部门若不追究结果,就不仅仅是羞辱了和平,羞辱了道义!在此,敬告那些躲在背后的强拆操控者,“一叶一世界”,任何生命都是平等的,任何人的财产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不容亵渎,你们必将遭到道义的审判,法律的严惩。

  注:本文转载自山西省某报纸某知名记者

    资料图:

拆前

拆后

损失赛鸽

    相关链接:山西鸽友遭遇强拆 损失1600余羽(图)
   

发布时间:2013/11/27 13: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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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网友
7楼
活该,钉子户。人性不对。
2013/11/28 15: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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鸽友
6楼
家有家法国有国法为什么不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有关机关应该对此事进行了解给鸽友一个满意的回答鸽子是无辜的
2013/11/28 11:52:4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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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网友
4楼
印度的思想家和独立运动领袖甘地说:“从一个国家对待动物的态度,可以判断这个国家及其道德是否伟大与崇高,一个民族与其道德是否进步,可以从动物所受的待遇来评判
2013/11/28 9:10:5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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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网友
3楼
真是没人性
2013/11/28 8:03:5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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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网友
1楼
谁拆的晚上去谁家 草尼玛
2013/11/27 20:49:5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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