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竞赛一般都设有奖金,参赛者根据比赛获得的名次获取相应的奖金,不论奥运会,还是各级运动会都是这样。但是,我国法律对体育赛事的奖金是有规定限制的,其中,体育管理部门和工商税务部门就有相应的规定。
比如,体育竞技比赛的奖金就有缴税规定:
1、国家、省级奖励所得,获得的奖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2、地方政府奖励所得,获得的奖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得奖,按照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计税。
4、无偿受赠房屋等实物,按照其他所得项目申报纳税。
5、代言广告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税款。
6、提供个人肖像权,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缴个税。
7、奖牌拍卖所得: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税金及合理费用。
以孙杨为例,孙杨在伦敦奥运会上揽得两金一银一铜并打破世界纪录,回国后获得浙江省政府260万元奖励,杭州市政府240万元奖金奖励及绿城集团赠与一套价值约300万元住房。按照我国目前的纳税办法,省政府奖励的260万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两项则需纳税,现金是按“偶然所得”项目缴纳,而房子则是按照“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也就是说,杭州市委市政府奖励的240万元,根据20%的偶然所得税率,需要缴纳48万;绿城集团赠与的一套住房,则根据实物的价值按照“其他所得”税率缴纳。
尽管赛鸽运动奖金与之有很大的差别:1、竞赛主体是鸽子不是人;2、参与赛事者缴纳参赛费;3、主办方提取参赛费10%管理费(不同赛事有不同的提成比例),这也许是差别。但也应该给信鸽竞赛奖金分配提个醒!
对于信鸽比赛的差别,信鸽行业内人士已经习惯成自然,但是,随着赛鸽运动的不断壮大,奖金额的节节攀高,行业外的人士不断地介入,影响力的迅速扩大,打插边球的时代慢慢过去,鸽界开始逐渐规范赛鸽行业的行为。
最近,我看见一家赛鸽俱乐部今年秋赛的指定鸽奖金分配比例:
取八名:22%,20%,15%,12%,10%,8%,7%,6%
取六名:28%,23%,18%,13%,10%,8%
取三名:40%,30%,30%
取两名:60%,40%
以上分配比例是100%,表面上看主办方在指定鸽奖金方面没有提成。
据说,“指定鸽、一把抓”这种形式是西安鸽界最早发明的,全国鸽界应用多年。后来又把台湾的“插组”替换了“指定鸽”,又增加了暗插、明插、单羽组、多羽组等花样,以此把奖金做大,赛事做强,挑战做高,吸引更多的参与者。
但是,随着中国赛鸽运动的不断深入发展,尤其是新参与者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价值取向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何避免风险危机的出现,如何把握前进方向、站高位、开拓创新,走出中国特色赛鸽发展的新路子成为了鸽界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