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鸽协及各地鸽协作为群体性团体机构,理应发挥更大的作用:不仅仅是委派裁判进行三场裁决(清棚、预赛和决赛),还要起到监督的作用,真正实现赛鸽运动的“三公”原则。
二、中鸽协应代表全体会员,上书人大把信鸽比赛纳入国家正式体育赛事。如果成立,裁判就是国家承认的正式裁判,且有执法权。(虽然以前曾有人呼吁过国家信鸽体育比赛,但此一时彼一时也。)
三、中鸽协应代表全体会员,建议国家工商局对公棚的一切活动进行监督,从集鸽到比赛结束,一切票据和历史数据进行备份与监督。
四、中鸽协应代表全体会员,向国家税务部门发出邀请,并对各公棚进行税务方面的督查。防止一切偷税漏税。
五,举凡办公棚者,一律把预定的全部奖金打进中鸽协指定的账户。不执行者,向工商部门报告,查封其一切比赛活动。
综上所进言,目的是有法可依,让协会、公棚和俱乐部的一切比赛都走入正轨,一切活动纳入法律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