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信鸽协会仲裁委员会作出一项比赛裁决,事件简述如下:会员胡三寿参加郑州国家赛特比环比赛,获得第2、18名等多个名次,因报到系统显示姓名为胡山寿,有违反规程规定。一位会员就此申请仲裁,要求取消胡三寿名下全部成绩。
对此,泰州市信鸽协会进行了详细查证,胡三寿参加本次比赛的报名表会员姓名为胡三寿,符合比赛规程规定。报到系统显示的姓名是原鸽会未及时更正,是鸽会登录错误,不影响比赛成绩的真实性。因此,泰州鸽会判决胡三寿本次比赛成绩有效。
详细裁决如下:
仲裁裁决书
申请人:王新华,男,1977年9月7日生,身份证号码:3210281977********
申请人要求取消胡三寿2018春季郑州650公里国家赛特比环大奖赛全部成绩一案,本委受理后,于2018年5月17日召集相关当事人进行听证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诉称,鸽会会员胡三寿参加的2018春季郑州650公里国家赛特比环大奖赛,获得第2名、第18名、第35名、第96名、第104名,经查,比赛电脑报到系统显示的姓名为胡山寿,而其真实姓名为胡三寿,属于参赛会员未用真实姓名,违反了《2018年泰州市信鸽比赛总规程》的规定,要求取消胡三寿2018春季郑州650公里国家赛特比环大奖赛全部成绩。
经查,申请人王新华与胡三寿均为姜堰区强豪赛鸽俱乐部会员,胡三寿参加的2018春季郑州650公里国家赛特比环大奖赛,获得第2名、第18名、第35名、第96名、第104名,电脑报名系统显示的姓名虽为胡山寿,但胡三寿本人填写的报名表中会员姓名为胡三寿,与其身份证信息相符。
姜堰区强豪赛鸽俱乐部出具书面证明称:“原鸽会网上显示为胡山寿,这么多年也一直显示此名参赛,也由于本会没能及时修改,所以导致此事发生,在此本俱乐部进行整体修改,修正差错。”
上述事实有相关当事人陈述及《信鸽竞翔报名单》等证据证实。
本委认为:2018春季郑州650公里国家赛特比环大奖赛胡三寿本人填写的《信鸽竞翔报名单》的姓名为胡三寿,与其身份证信息相一致,符合《2018年泰州市信鸽比赛总规程》的相关规定。电脑报名系统显示的姓名虽为胡山寿,属于姜堰区强豪赛鸽俱乐部电脑登录错误,不影响2018春季郑州650公里国家赛特比环大奖赛胡三寿成绩的真实性。至于原鸽会网上显示为胡山寿,这么多年一直显示此名参赛,未能及时更正,胡三寿本人及姜堰区强豪赛鸽俱乐部均有一定的责任,可一并处理,但与本次比赛成绩的有效性无关。申请人王新华要求取消胡三寿2018春季郑州650公里国家赛特比环大奖赛全部成绩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规依据,本委不予支持。
据此,本委依据《2015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8年泰州市信鸽比赛总规程》的相关规定裁决如下:
一、胡三寿参加的2018春季郑州650公里国家赛特比环大奖赛成绩有效,申请人王新华要求取消胡三寿2018春季郑州650公里国家赛特比环大奖赛全部成绩的请求不予支持。
二、注销胡三寿二级裁判证书。
三、姜堰区强豪赛鸽俱乐部补偿申请人王新华人民币300元。
四、本案受理费500元申请人已缴纳,不再退款。
2018年泰州市信鸽协会仲裁委员会
2018年5月18日